| 宁德市环保局主动提前介入项目建设(福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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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4-17 15:39 文章来源:闽东日报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市环保局承诺: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、报告表、登记表的审批时限,由法定的60、30、15个工作日,全部提速为5个工作日<0>= 本报讯(记者林强)近段时间来,宁德市环保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“我为改善投资环境做什么?”的大讨论,市环保局局长刘建华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我们要非常珍惜这难得的发展机遇,通过讨论,在全局上下增强优化投资环境的紧迫感、责任感,全力提升环保服务质量。”
再一次进行行政服务提速,是环保局这次开展大讨论的成果之一。
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,他们按照同级立项、同级审批的原则,实行简政放权,加大了县(市、区)的项目审批权限,在市局保留的五个审批项目中,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、报告表、登记表的审批时限,由原来的60、30、15个工作日,全部提速为5个工作日。刘建华介绍说,这样的超时限大提速,需要重点把握三个服务环节,一是审批前要主动介入,提前做好咨询服务工作,帮助建设单位落实好环评申报的相关资料;二是审批中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;三是审批后主动做好跟踪服务。同时,他们加大了对入驻市投资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建设,进一步明确了“四个到位”———项目到位、授权到位、业务主管到位、办公条件到位,即属于审批的项目可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办理,主管领导每周都要到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事务,能当天办结的就要当天办完。
通过这次大讨论,局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奖惩制度,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,向社会公开政务。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投诉环保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,经查实后第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谈话诫免,两次以上进行教育培训,严重的要坚决调离换岗。 |